日前,国家图书馆(国家古籍保护中心)发文,联合光明日报社等单位共同主办“我与中华古籍”有奖征文活动。为配合此次活动,首都图书馆联盟、首都图书馆(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)将组织市属相关单位积极参与,并将征文集中上报至国家图书馆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、征文对象、征文要求、评奖办法、奖项设置等详细信息参看附件1。
二、投稿方式
1.投稿时间:2014年4月29日-2014年6月5日
2.投稿邮箱:bj_gujibaohu@126.com
3.邮件标题及提交的文件请以“(征文投稿)+文章题目+作者姓名”的格式命名,并将以下附表粘贴在征文文档开头。
4.联系人:范 猛
联系电话:010-67358114转4101
附件1.“我与中华古籍”有奖征文活动启事
首都图书馆联盟
首都图书馆(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)
2014年4月28日
附件:
我与中华古籍”有奖征文活动启事
中华文明源远流长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。中华典籍历代相传,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。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,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,光明日报社、国家图书馆(国家古籍保护中心)、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等单位共同主办“我与中华古籍”有奖征文活动。
一、征文主题
(一)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、阅读感想感受;
(二)与古籍历史、收藏、鉴定、普查、修复、整理、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、故事;
(三)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。
二、征文对象
征文对象不限,各界人士均可投稿。
三、征文要求
(一)紧扣“我与中华古籍”主题,题目自拟,文体不限。文章主题鲜明,内容积极向上。
(二)原创且未经任何正式出版物刊发。作品文责自负,严禁抄袭,如有抄袭者,一经发现,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(三)每人投稿数量不限,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。
四、评奖办法
活动组织方将从中遴选优秀文章,向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,同时选取优秀作品刊发在《光明日报》、光明网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上。
五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:3名,奖金8000元/人。
二等奖:8名,奖金5000元/人。
三等奖:20名,奖金2000元/人。
优秀奖:50名,奖金500元/人。
组织奖:5个,奖金10000元/家。
六、投稿方式
1.投稿时间:2014年4月22日-2014年6月14日
2.投稿邮箱:wygj@nlc.gov.cn
3.邮件标题及提交的文件请以“(征文投稿)+文章题目+作者姓名”的格式命名,并将以下附表粘贴在征文文档开头。
4.咨询电话:010-88544649
七、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国家图书馆(国家古籍保护中心)
光明日报社
附表
征文题目 | 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职业 | 邮箱 | 电话 | 通信地址 | 所在省份 | 授予主办方版权发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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